各有關單位: 為規范本市醫療機構制劑定價行為,根據原國家計委《藥品政府定價辦法》、《北京市定價藥品目錄》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我們研究制定了《北京市醫療機構制劑價格管理辦法》(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二OO八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