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原國家計委印發的《藥品政府定價辦法》和原北京市物價局《關于改變對尚未按通用名稱公布最高零售價格的政府定價藥品價格公示方式的通知》(京價[醫]字[2003]320號),現將麻仁膠囊等50種中成藥暫行最高零售價格印發給你們(見附表),在國家發改委按通用名稱公布其最高零售價格之前,暫按本通知規定價格執行。本通知自2003年12月25日起執行。 特此通知。
二ОО三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