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北京市集中招標采購藥品價格管理辦法》(京價(醫)字[2002]165號),經北京市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采購中心申請,現將2004年北京市醫療機構第一次藥品集中招標采購補充中標藥品臨時零售價格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本通知執行日期:自2004年4月1日起執行至下次集中招標采購中標藥品臨時零售價公布之日止。在此期間如遇政府公布最高零售價,按就低不就高原則執行。
特此通知。
二ОО四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