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國食藥監安[2007]218號 |
| 2007年04月16日 發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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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 根據《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辦法(試行)》(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令第10號)的規定,按照《關于開展處方藥與非處方藥轉換評價工作的通知》(國食藥監安〔2004〕101號)要求。經國家局審定,解毒痤瘡丸等4種藥品(其中中成藥3種,化學藥品1種)轉換為非處方藥。現將轉換的4種藥品名單(附件1)及其說明書(附件2)予以公布,請盡快通知轄區內相關藥品生產企業。 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即可按照《關于印發非處方藥說明書規范細則的通知》(國食藥監注〔2006〕540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非處方藥說明書和標簽管理的通知》(國食藥監注〔2006〕610號)的要求,進行以上品種說明書和標簽的變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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