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國食藥監安[2007]76號 |
| 2007年02月09日 發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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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 按照國家局《關于公布第一批定點生產的城市社區、農村基本用藥目錄的通知》(國食藥監市〔2006〕343號)和《關于印發定點生產城市社區、農村基本用藥申報材料有關要求的通知》(國食藥監市〔2006〕494號),國家局組織對申報定點生產第一批城市社區、農村基本用藥目錄品種的藥品生產企業進行了審核,經審核批準北京雙鶴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藥品生產企業為第一批城市社區、農村基本用藥定點生產企業(名單見附件),現予公布。 請有關省局及時通知轄區內相關藥品生產企業,按照藥品管理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做好定點生產工作,并加強日常監管,確保城市社區、農村基本用藥生產質量。
1.北京雙鶴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2.華北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3.華北制藥集團制劑有限公司 4.常州制藥廠有限公司 5.西南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6..成都第一制藥有限公司 7.青海制藥廠有限公司 8.天津中新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達仁堂制藥廠 9.大連美羅中藥廠有限公司 10.山東方健制藥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