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及《醫療器械檢測機構資格認可辦法(試行)》(國藥監械〔2003〕125號)的規定,2008年7月28日至30日,國家局組織專家組對河北省醫療器械與藥品包裝材料檢驗所的醫療器械檢測能力進行了現場評審。經審查,認可該所對醫用分子篩制氧設備等122個醫療器械產品和項目進行檢測的資格(見附件)。有效期5年。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八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