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08年10月27日 發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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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衛生廳(局)、食品藥品監管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衛生局、食品藥品監管局: 最近,三鹿牌嬰幼兒奶粉事件暴露出食品衛生安全存在的突出問題,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迅速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加以處置,同時要求舉一反三做好相關工作,防患于未然。為切實加強學校食品、飲用水衛生安全,確保廣大師生身心健康,根據全國學校衛生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教育部、衛生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決定聯合開展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專項整治行動?,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面檢查,突出重點。依據《食品衛生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對各級各類學校食堂、校內食品小賣部、飲食店、食品超市、學校自備供水及二次供水等進行全面檢查,并要特別加強對農村寄宿制學校的重點檢查。 二、強化領導,周密組織。學校食品(飲用水)衛生安全關系廣大師生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地各級教育、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學校必須以高度負責的精神,加強對本次專項整治行動的組織領導,各級教育、衛生行政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主要負責人要靠前指揮。各地由教育部門牽頭,要盡快結合實際,制訂操作性強的工作方案,迅速組織開展排查整治工作,并于今年11月底前完成學校自查和地方教育、衛生行政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督查工作,確保排查治理工作扎實有效。 三、加強整改,規范管理。地方各級衛生行政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認真履行食品、飲用水監督職責,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責令學校限期整改并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同時,要加強指導,促進學校食品、飲用水衛生規范化管理。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重視對食品、飲用水衛生安全隱患的整改工作,做到邊檢查、邊總結、邊整改、邊落實。對排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學校必須按照衛生行政、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提出的整改意見,認真整改,地方教育行政部門要督促學校限期完成整改,并進行復查,確保食品、飲用水衛生安全隱患得到消除,學校食品、飲用水衛生安全管理得到落實。教育、衛生行政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對排查整治不力,整改措施不落實的地方和學校,予以通報批評。對工作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的,要總結經驗,樹立典型,宣傳推廣。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在今年12月10日前將專項檢查工作總結報教育部。教育部會同衛生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于12月至明年1月對各地開展專項排查整治情況進行抽查,并對抽查結果進行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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