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國食藥監安[2008]140號 |
| 2008年04月08日 發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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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 根據《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辦法(試行)》(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令第10號)和《關于開展處方藥與非處方藥轉換評價工作的通知》(國食藥監安〔2004〕101號)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經審定,氨酚拉明片等8種藥品(其中化學藥品5種、中成藥3種)轉換為非處方藥。現將上述8種藥品名單(附件1)及其非處方藥說明書范本(附件2)印發你們。 請通知轄區內相關藥品生產企業按照《關于印發非處方藥說明書規范細則的通知》(國食藥監注〔2006〕 540號)和有關規定,進行上述藥品說明書和標簽的變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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