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國食藥監市[2008]136號 | ||||||||||||||||||||||||||||||
| 2008年04月02日 發布 | ||||||||||||||||||||||||||||||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分局、衛生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六十條規定,經衛生部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共同審核,認定《中國藥物經濟學雜志》等5個醫學、藥學專業刊物(見附件)可以發布處方藥廣告。
特此通知。
附件:允許發布處方藥廣告的醫學、藥學專業刊物名單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二○○八年四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