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食藥監許函[2009]108號 | ||||||||||||||||||||||||||||
| 2009年05月31日 發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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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為規范化妝品衛生許可批件(備案憑證)糾錯程序,進一步明確糾錯申請受理范圍、辦理條件和資料要求,我司制定了《化妝品衛生許可批件(備案憑證)糾錯申請受理規定》(征求意見稿),現上網公開征求意見,請于2009年6月12日前將有關意見以書面和電子郵件方式反饋我司。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許可司 二〇〇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化妝品衛生許可批件(備案憑證)糾錯申請受理規定 (征求意見稿) 一、受理范圍:
生產企業或在華責任單位在領到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頒發的衛生許可批件(備案憑證)30日內,對于下列原因所造成的錯誤,可以一次性提出對批件(備案憑證)內容糾錯的要求: (一)衛生許可批件(備案憑證)打印錯誤; (二)衛生許可批件(備案憑證)編號錯誤; (三)審批工作中出現的其他錯誤。 本規定發布之日前的化妝品衛生許可批件(備案憑證)糾錯時間截至2009月 月 日。 二、辦理條件:
(一)國產特殊用途化妝品衛生許可批件糾錯申請應由批件原申報生產企業提出; (二)進口化妝品衛生許可批件(備案憑證)糾錯申請應由批件(備案憑證)原申報生產企業或其在華責任單位提出。 三、申請資料要求:
(一)由生產企業或在華責任單位簽章的《化妝品衛生許可批件(備案憑證)糾錯申請表》; (二)由生產企業或在華責任單位簽章的化妝品衛生許可批件(備案憑證)復印件(原件在領取新批件/備案憑證時交回); (三)相關資質證明文件: 除行政受理服務中心公告(第4號)對具體辦事人員的要求外,進口化妝品衛生許可批件(備案憑證)糾錯時,在華責任單位提出申請的,還需提交已備案的在華責任單位授權書復印件(在華責任單位簽章)。 附件:化妝品衛生許可批件(備案憑證)糾錯申請表 附件:
化妝品衛生許可批件(備案憑證)糾錯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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