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國食藥監械函[2009]31號 |
| 2009年03月23日 發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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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河北省、上海市、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 按照《關于加強殼聚糖類手術防粘連產品生產企業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國食藥監械〔2008〕679號)要求,國家局于2009年2月組織對被責令停產整改的北京百利康生化有限公司、上海其勝生物制劑有限公司、杭州協合醫療用品有限公司和石家莊億生堂醫用品有限公司進行了質量體系復查。根據復查結果,同意以上四家企業恢復生產。 請有關省局加強對轄區內恢復生產企業質量體系運行情況的跟蹤檢查,并督促企業認真落實復查過程中檢查組提出的改進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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