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05年10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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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發改2005[2219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的有關規定,制定并公布阿莫西林、感冒軟膠囊等藥品價格,具體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降低頭孢呋辛等22種藥品零售價格的通知》(發改價格[2005]1762號)精神,補充制定了頭孢呋辛等17種藥品最高零售價格(附件1),各附表所列品種的通用名稱、劑型、規格均以藥品生產批件或進口注冊證為準。 二、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枸櫞酸舒芬太尼注射液等藥品價格問題的復函》(發改辦價格[2005]1730號)的有關規定,制定青海制藥廠生產的酒石酸雙氫可待因片(商品名:西蓋克)的暫行價格:每盒30mg*10片,一級站調撥價17.62元,含稅批發價20.27元,零售價23.3元;湖北宜昌人福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枸櫞酸舒芬太尼注射液的暫行價格:每支1ml:50ug(以舒芬太尼計),一級站調撥價43.64元,含稅批發價50.2元,零售價57.7元;每支2ml:100ug(以舒芬太尼計),一級站調撥價74.18元,含稅批發價85.33元,零售價98.1元;每支5ml:250ug(以舒芬太尼計),一級站調撥價149.61元,含稅批發價172.1元,零售價197.8元。 三、按照《藥品政府定價辦法》公布阿莫西林、感冒軟膠囊等藥品價格(附件2、附件3)。 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價格監督檢查工作,對不執行本通知規定的,依法嚴肅查處。
本通知自2005年10月25日起執行。 二○○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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