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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發改[2007]1322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的有關規定,按照《藥品政府定價辦法》制定并公布頭孢呋辛酯、重感靈片等藥品價格(附件1、附件2),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枸櫞酸舒芬太尼注射液等藥品價格問題的復函》(發改辦價格[2005]1730號)的有關規定,制定愛爾蘭ALZA Ireland Ltd生產的芬太尼透皮貼劑(商品名:多瑞吉)的暫行價格:每盒4.2mg*5貼,一級站調撥價326.5元,含稅批發價375.2元,零售價431元;每盒8.4mg*5貼,一級站調撥價543.5元,含稅批發價624.5元,零售價718元。
二、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文件規定,大容量注射劑在價格上不區分注射用水、氯化鈉溶液、葡萄糖溶液等溶劑(液)類別。小容量注射劑在價格上不區分容器類型和材料差別,裝量在10ml(含10ml)以下的,在價格上不予區分,按已公布同含量10ml以下注射劑統一價格執行;大容量注射劑以同容量規格的玻璃瓶為價格基礎,原則上按塑料瓶最高加2元、軟袋最高加4元執行。
三、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文件精神,現對葡萄糖、氯化鈉、葡萄糖氯化鈉和乳酸鈉林格等4種大輸液不同軟袋包裝價格,以同容量規格軟袋為基礎,雙閥軟袋最高加1.6元、雙層無菌包裝軟袋最高加0.4元執行。
四、瓶裝、盒裝和袋裝口服固體制劑,原則上價格不區分包裝材料差異,均按已公布的零售包裝單位統一價格執行。
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價格監督檢查工作,對不執行本通知規定的,依法嚴肅查處。
本通知自2007年8月10日起執行。
二○○七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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